一般来讲,接触证人、抓捕嫌疑人、提讯等也从属于侦查环节,但通常并不归类到侦查技术。反贪办案中使用的侦查技术包括的种类很多(不赘述),具体由反贪指挥中心、检察技术等部门执行。本期,小编尝试说一说剧中的部分侦查技术方法,电视剧都播出了,这里就不能算作泄密了吧
这个小型设备学名反猫眼窥镜,又称反猫眼观察镜。能够透过安装在防盗门上的“猫眼”,反观屋内环境,在侦查中使用非常普遍,不需要培训,易用上手。
周正和林华华按照陈海的部署,来到大酒店,观察、跟踪丁义珍的豪华饭局。注意看周正左耳朵上戴的小装备,这样的一个东西在协同作战时非常有必要,具备无线通信、集群呼叫的功能,比手机要方便和隐蔽的多。
在检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中,对嫌疑人家、办公室进行搜查是很常见的办案手段。如果涉及到对账目材料的搜查和检验,侦查人员未必能更准确的定位,一般是由检察机关技术部门的司法会计专员去做。
丁义珍出逃前,把自己的手机偷偷留到车的后排座上,还放了静音。反侦查手段还真不是一般的高,导致的后果就是警方的布控失败。
侯亮平与下属讨论案情,当他提出欧阳菁是本案的重要目标时,给出了自己的一些判断。其中的两句话则反映了手机定位和话单分析两项新兴的检察技术(侦查技术)。
临下班的点儿,陆亦可找到侯亮平,把山水集团的资料交给他。这应该是办案人员依法调取的山水集团工商企业资料。查询工商企业注册信息,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也很常见,一方面要确定涉案主体的身份是不是满足国家工作人员,另一方面通过工商注册信息确定经营许可范围、注册时间等,有的则要甚至分析企业之间的投资关系。
对现场搜查到的银行卡,需要一个辨认的过程。侯处长要求下属查一下里面的资金情况,属于侦查中”查询“手段的运用,这也是一个高频常用的侦查手段。
陆亦可、周正审讯蔡成功的画面。你们可以看看两人背后的那个设备,这就是传说中的同步录下声音和影像设备。这也是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有效保护嫌疑犯合法权益、防止刑讯逼供的有效举措。同时检察机关强调审录分离,侦查人员负责审讯,检察技术人员负责录下声音和影像(俗称“两录”、“双录”)。
再看看下图公安机关办理普通刑事案件,就没有此类的设备了(公安的小伙伴们,我没别的意思)。
注:查询、调取,严格来讲并不能算作侦查技术方法,但在办案中使用频率是非常高的,一并介绍。
第21集,京州市公安局赵东来局长与侯亮平在训练室商讨案情,不经意说出一句话,于是“电子数据取证”这一重要的侦查技术方法终于粉墨登场。
京州市公安局对蔡成功的手机进行数据恢复,提取并固定了手机中的录音文件。这是电子数据取证的常见场景。
有些人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省检察院没有及时对蔡成功的手机数据来进行检验呢?其实这也不难理解,以省检察院的角度来看,蔡成功是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举报人,并非犯罪嫌疑人,此种情境下,即便省检察院想对他的手机进行检测验证,也应当获得其本人同意;但以京州市公安局的角度来看,蔡成功涉嫌多起集资诈骗案,同时还是“116”事件的主要涉案人员,已被立案并列为重要嫌疑犯,因此,京州市局当然具有扣押其手机的权限。
大家如果看的仔细,应该能体会到两个单位规范办案的程度。小编顿时感觉到正能量、主旋律的宣传,编剧也是用心了啊。
随后,赵东来局长又对两份举报电话的录音进行了说明,认定这两份录音并非出自一人。这在有关部门被称为“声纹鉴定”,可以认定语音的同一性、地域性、是否剪辑修改等。
同时,小编还要说明,对案件办理有直接影响、重要、关键的证据材料,委托不同的鉴别判定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在实务中也属常见。而鉴定意见之间“打架”的情况也会出现,以后小编会专门介绍这方面的问题。
注:近年来,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大量应用电子数据取证手段,特别是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电子取证大练兵活动,对推动此项工作意义重大。2013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列入刑事证据种类。此后,两高一部针对网络电信诈骗、破坏法律实施、网络博彩、网络传销、“伪基站”等类型的案件,也有响应的司法解释,2016年10月《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出台,充足表现了电子数据证据在案件办理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