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农业乡村部对外发布2017年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子,其间种子案3件,肥料案3件,农药案1件,饲料案1件,兽药案2件。
2016年9月,河南省畜牧局收到大众来信告发惠民鼎诚动保批发淘宝网店不合法出售兽药后,当即建立专案组做出具体的查询。经网上核对和实地查询,发现被告发的淘宝网店出售未经同意、无兽药出产和运营资质的企业兽药产品。经查询,网店首要负责人陈某飞伙同他人,于2012年1月开端从事兽药网上出售,在未获得兽药出产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出产运营假兽药,初查涉案金额达250万余元。现在,该案子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017年,在河南省畜牧局的督导下,河南省漯河市畜牧局会同有关部分查办了张某锋无证出产运营兽药案。经查询,张某锋自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在未获得兽药出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过网上联络客户并确认购买数量后,在郑州市惠济区八堡村租借的一仓库内不合法出产名为“日长三斤”的兽药,并进行不合法出售,经过物流公司向全国各地发货,涉案金额14余万元。经公安机关立案,2017年9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锋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分金8万元。
2017年3月,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接到陈述,称阿荣旗金秋农资有限公司涉嫌运营假玉米种子。经查询,阿荣旗金秋农资有限公司从新疆康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进“康地5031”玉米种子120包,合计5080公斤,其间63包由阿荣旗金秋农资有限公司运营,剩下57包交由其合作方扎兰屯鑫旺农资经销处运营。经判定,该批种子为假种子。2017年5月,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依法对阿荣旗金秋农资有限公司作出没收“康地5031”假玉米种子63包,罚款147.4万元的行政处分决议。扎兰屯市农牧业局对扎兰屯鑫旺农资经销处另案处分。
2017年2月,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农业法律大队对山西中农坤玉种业有限公司进行法律检查时,发现在公司仓库内堆有很多已包衣的散装玉米种子和包衣搅拌机、封口机、电子秤等出产设备,以及包装好的无标签大包装袋玉米种子制品。经查询,该公司在未获得玉米种子出产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17年1月起从甘肃张掖、酒泉和新疆伊宁等地购进并违法出产运营玉米种子79.8万斤,已出售48.8万斤,出售金额238.9万元。经判定,涉案的9个种类玉米种子均为假种子。现在,该案子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江西省农业厅查办湖南民生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水稻种子案
2017年4月,江西省农业厅接到农业乡村部种子管理局转来大众告发,称湖南民生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西出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隆两优1813”和“隆两优黄莉占”两个种类水稻种子。经查询,湖南民生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在江西省出售两种水稻种子3万余公斤,出售的收益180万余元。2017年6月江西省农业厅依法责令湖南民生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中止出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种子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罚没款合计201.6万元。
2017年2月,湖北省老河口市农业法律大队接到老河口市洪山嘴镇付家寨六股泉农资经销商韩某某电话投诉,称其出售的“薯豆乐10%精喹禾灵”、“薯豆乐烯草酮”农药施用于豌豆田后,呈现大面积死苗、茎部变形等现象。经查询,上述农药产品为江苏帆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冒充其他厂家产品,为假农药,共形成农户丢失30万余元。现在,该案子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局查办淮阳县格林斯达生物肥业有限公司出产出售不合格水溶肥料案
2017年4月,湖北省襄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法律大队接到湖北楚香隆农业生态合作社投诉,称其在襄州区峪山镇栽培380亩梨树,因运用“小蜜蜂”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梨树花苞、花柄悉数掉落,经济丢失158万余元。经查询,上述肥料由淮阳县格林斯达生物肥业有限公司出产出售,经判定其氨基酸、锌、硼等有效成分不合格。现在,该案子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农业局查办吴某才等人违法出售无证肥料产品案
2017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农业局接到大众投诉,称其购买的“祥桂”牌复合微生物肥料可能是假肥料。经查询,上述肥料产品出产厂商为广西德天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该产品未获得肥料登记证,且肥料抽检成果与标示值严峻不符。吴某才等人以农业技术训练班、“农业专家”授课等名义,将上述肥料揄扬成“高科技新产品”,并选用免费赠送肥料、免费供给午饭等方法来进行推销,900多名参与训练的农户中有212名农户购买了“祥桂”牌复合微生物肥料产品,合计143.4吨,付出肥料款30.6万元。现在,案子已移交公安机关查办,一切涉案嫌疑人均已被捕获,追回35万元涉案款,并如数交还上当大众。
九、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农业局查办河南郑大肥业有限公司出产出售不合格肥料案
2016年6月,河南省农业厅连续接到农资经销商告发,称河南郑大肥业有限公司出产运营的肥料有质量上的问题,因该企业坐落南阳市桐柏县,遂将案子转桐柏县农业局处理。桐柏县农业局会同县工商、公安等部分对案子进行立案查询。经查询,河南郑大肥业有限公司出产并出售至周口市的“新鲁西丰”化肥(玉米肥)质量检验测验不合格,涉案金额89万元。2017年3月,桐柏县法院一审以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河南郑大肥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某周有期徒刑5年,并处分金60万元,没收不合法所得49.8万元。
2017年5月,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畜牧局接到养殖户告发,反映运用的豆粕存在质量上的问题。郸城县畜牧局对豆粕进行抽样检测后,成果显现其粗蛋白目标不合格。郸城县畜牧局会同公安机关进行深入查询,查明该批豆粕来自郑州八堡商场宋某锋,其在未处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饲料出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冒充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产品出产豆粕。因涉案金额较大,郸城县畜牧局现已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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