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31日,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成果,有68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
本次共检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62家公司制造的366批次复混肥料产品。
本次检查根据GB/T 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T 21633-2008《掺混肥料》、GB/T 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规范的要求,对复混肥料产品的总氮、有用五氧化二磷、水溶性磷占有用磷百分率、氧化钾、总营养、氯离子、有机质、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砷、镉、铅、铬、汞、粒度、酸碱度、包装标识等17个项目进行了查验。
检查发现有68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涉及到总氮、有用五氧化二磷、水溶性磷占有用磷百分率、氧化钾、总营养、氯离子、粒度、酸碱度、有机质、包装标识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