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5日,海关总署发布出入境查验查验行业标准SN/T 5063-2023《进出口肥料查验规程》。这是我国进出口产品查验部分初次发布规则出口肥料查验作业程序的技能规范。
我国参加WTO之前是肥料进口大国,只要氯化铵、重钙等少量种类净出口。为保证进口肥料的质量,我国参加WTO时保存对简直悉数进口肥料种类施行法定查验。而关于国内肥料出口(出境),除按健康卫生相关协议条款对植物源、动物源性有机类肥料施行法定检疫办法外,一切化肥均不施行法定查验。
按食物添加剂、危险化学品出口法令和法规规则,部分肥料种类归入出口法定查验目录。2007年5月15日起,硫酸铵、氯化钾、磷酸二铵、硝酸钠因或许用作食物添加剂被补充为出口法定查验货品。2012年2月1日起,硝酸钾、氰氨化钙、硝酸铵、硝酸钠因归于危险化学品被补充为出口法定查验货品。2018年2月1日起,鉴于长时间监测出口质量危险较低,硫酸铵、氯化钾、磷酸二铵撤销食物添加剂出口法定查验监管办法。
2021年9月22日,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等13部分在《关于做好往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作业的告诉》中提出,针对出口化肥相关质量上的问题,各地海关要严厉按照最新规则对出口化肥施行法定查验。2021年10月15日起,海关总署将29个10位海关产品编码增设为出口法定查验货品。海关总署产品查验司在解读方针时指出,各地海关的进出口产品查验部分应当按照国家技能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做查验;强制性要求包含但不限于:《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GB 18382)、《肥料中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定量要求》(GB 38400)、《磷肥及其复合肥中226镭定量卫生标准》(GB 8921)等。可是,各地海关的进出口产品查验组织在外观查验、抽样、实验室查验项目及办法、查验成果断定等详细作业中没有一致的技能规范。
2023年2月9目,国家开展变革委、海关总署等14部分在《关于做好2023年春耕化肥保供稳价作业的告诉》中提出,各直属海关要继续执行好化肥进出口查验准则,保证进出口化肥质量。此次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出口肥料查验规程》适用于一切施行法定查验的肥料种类,为各地海关进出口产品查验组织更好地监管我国出口肥料质量供给了全国一致的合格鉴定技能规范,也为出口肥料分品类差异化精准监管供给了技能支撑。
依据国家标准化法令和法规,SN/T 5063-2023《进出口肥料查验规程》正式施行后,现行的SN/T 2937-2011《进口化肥查验规程》不再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