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种子经营。我国《种子法》规定,经营农作物种子实行《种子经营许可证》制度。凡从事农作物种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须对所在地县级以上种子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凭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按照指定的作物种类和地点经营。
《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三)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施;(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关于农药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1)供销社农资经营单位;(2)植保站;(3)土肥站;(4)农林技术推广机构;(5)森林病虫防治机构;(6)农药生产企业;(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
个人经营农作物种子、农药,最好的办法是接受有关经营单位委托,通过具体的业务培训,搞一些代销业务。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代销也要有书面委托,万一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由委托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关于办理营业执照的费用。个体户办理单独工商营业执照一般只需交工本费几十元,如需办理其他许可证,则应另交部分费用。每年的工商管理费与个体户的每年销售业绩挂钩,收取每年销售额的0.5%~1%。另外,每年的年检费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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