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在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农民利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化肥生产和销售领域,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开展化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化肥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肥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春耕生产,让农民朋友用上放心肥。
市局组织召开全市化肥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进一步压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局执法人员对全市化肥获证公司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化肥生产企业监管台账。深入在产的20家化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条件保持情况、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出厂及过程检验情况、产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的情况、建立并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等进行逐项检查。要求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两个规定”要求,按照产品生产许可证细则、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生产安全。
组织各县(市)区局执法人员对本辖区化肥经营单位做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化肥销售经营主体600多家。重点检查销售单位的主体资质、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查看化肥外包装袋上的标识信息要素是否齐全,化肥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是不是真的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放《致全省化肥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朋友的公开信》900多份,同时积极宣贯《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营销售卖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和法规,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关,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购销假冒伪劣农资。
把化肥有效成分不足作为监管重点,以化肥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为重点抽查对象,开展专项监督抽查。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开展化肥监督抽查44家85批次,已出结果63批次,发现2批次不合格产品已经移交属地局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化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确保广大农民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