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4月19日电 (记者 刘忠俊)四川省维护顾客权益委员会4月19日(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会”)泄漏,在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帮忙调查取证、支撑诉讼下,该委依法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在法院调停下2名被告发布书面抱歉声明,并承当“退一赔三”法律责任。
据了解,巴中市孙某文、刘某春在未取得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情况下,合伙建立化肥厂不合法出产出售伪劣化肥,涉案金额较大、影响规模广。四川省消委会以为孙、刘二被告涉嫌消费诈骗,侵犯了很多不特定农户顾客的合法权益,严峻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撑申述。
孙某文、刘某春合伙建立佳瑞配方肥厂后,一向未取得合法出产肥料的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2023年2月,巴中商场监督管理部分对该厂进行现场抽检,被抽检的4种肥料产品均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至案发,该厂已向6名个别运营户出售了12种(批次)肥料产品,出售金额共73142.5元,经查验均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部分产品已直接或直接出售给了很多不特定顾客。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为,上述2人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不只涉嫌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还侵犯了很多农人顾客合法权益,契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向社会宣布公告,约请法定机关和有关安排30日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不合格肥料产品不只损害农人顾客的利益,还会损坏农资商场运营次序。四川省消委会以为,本案中孙某文、刘某春2名被告的行为涉嫌消费诈骗,侵犯了很多不特定农户顾客合法权益,损害农资安全,性质恶劣,根据《顾客权益维护法》赋予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功能,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依法承当“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掌管下,原被告两边达到调停协议,并在省级媒体发布了书面抱歉声明,交还因诈骗出售所取得的货款73142.50元,并连带承当三倍补偿金219427.50元,算计人民币292570.00元。调停协议经两边承认已正式收效。
现在,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商场监管等部分已先期挂号承认了218名残次化肥受害者。下一步,四川省消委会将和谐巴中市消委会、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法院,广泛搜集受损害农户顾客,依法进行补偿兑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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